护航电商健康发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将施行
2024-08-305
为预防和制止网络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9月1日,《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正式施行。规定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将重点针对网络平台广泛存在的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管控,为解决线上消费新场景新业态萌发的新问题提供政策支撑。
一是坚持鼓励创新。保护企业创新成果,着力促进互联网行业发挥最大创新潜能。二是着力规范竞争。顺应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完善各类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认定标准及规制要求。明确了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在网络环境下的新表现形式,列举了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设置兜底条款,为可能出现的新问题新行为提供监管依据。三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回应社会关切,对当前我国线上消费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刷单炒信、好评返现、影响用户选择等焦点问题进行规制,为解决线上消费新场景新业态萌发的新问题提供政策支撑。四是强化平台责任。督促平台对平台内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五是优化执法办案。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辐射面广、跨平台、跨地域等特点,对监督检查程序作出特别规定。创设专家观察员制度,为解决重点问题提供智力支撑和技术支持。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领域法律法规“组合拳”作用,有效衔接反不正当竞争法、电子商务法、反垄断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同时,明确了没收违法所得的法律责任,强化监管效果。平台企业掌握海量数据,连接大量主体,是网络不正当竞争监管的重点对象。《规定》突出强调了平台主体责任,督促平台企业对竞争行为加强规范管理,同时对滥用数据、算法获取竞争优势等问题进行规制。
《规定》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分类提炼梳理。其中明确,禁止经营者以返现、红包、卡券等方式利诱用户作出指定好评、点赞、定向投票等互动行为。
“随着我国数字经济高速发展,信息技术创新迭代,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传统不正当竞争行为花样翻新,反向刷单、非法数据获取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隐蔽性更强。”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对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规制。
《规定》明确了不允许流量劫持。经营者不得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流量劫持、干扰、恶意不兼容等行为,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
今年9月上旬起,1688平台将开始严厉打击恶意“薅羊毛”和恶意“仅退款”行为,并优化“已收货仅退款”政策。此前8月,新版淘宝“仅退款”政策开始施行。面对售后纠纷,淘宝商家的自主权大大提升,平台会对仅退款情况进行更细致的复查。
恶意“仅退款”的泛滥,带来的结果是劣币驱逐良币,让整个电商生态陷入低质量内卷甚至恶性竞争。这不仅会伤害合法经营的商家,长此以往,消费者利益也终将受损。平台对过去的疏漏和错误进行弥补,对“仅退款”和电商市场,都是一件好事。
从追求流量、追求热点、追求规模,转向坚持“自己是谁”,真正地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用良币驱逐劣币,推动整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资料来源:市场监管局、光明日报、观察者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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