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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 | 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 青年项目产业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6-07-142




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6〕59号)和《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产业平台实施细则》(沪经信工委办〔2023〕179号)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产业平台(以下简称“东方英才计划产业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对象及范围

           


为充分激发人才引领赋能产业创新发展作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以先进制造业为骨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今年东方英才计划产业平台,计划面向我市产业领域企业和创新主体,选拔拔尖人才100名左右、青年人才120名左右。

(一)申报人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爱国奉献精神,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2.在我市行政区域工作,近两年内在我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2个月。

(二)拔尖项目(产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申报人年龄的计算,截至2026年1月1日)。

2.在产业领域专业能力突出,发展潜力较大,在创新研究开发中承担核心任务,掌握产业领域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

3.善于培养、凝聚人才,所带领团队具有突出攻坚能力,能引领和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青年项目(产业青年英才)申报条件

1.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申报人年龄的计算,截至2026年1月1日)。

2.在技术创新一线潜心研究,专业能力突出、业绩成果显著,并在重点产业项目中发挥重要组织或攻坚作用。

(四)用人单位条件

1.在我市依法设立满1年,经营规范,信用记录良好。

2.在产业领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或创新主体,一般应具有市级及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等称号之一。

3.承诺在申报人入选之后,给予相关配套支持。




           

选拔原则

           


(一)坚持产业引领。围绕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以人才自主培养推动传统产业、先导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不断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助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

(二)坚持项目牵引。立足“人才+项目”选拔导向,着力支持承担国家和我市产业项目的负责人以及核心成员,培养造就一批具备科学家精神、创造性思维的产业人才。支持参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工作并取得积极成效的企业,推荐优秀企业导师申报拔尖、青年项目。

(三)坚持突出重点。服务落实战略任务,专设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重点赛道并赋予专项名额,创新重点单位“直通车”等发现遴选机制,强化对重点用人单位青年人才支持。原则上重点用人单位的拔尖项目申报人不超过45周岁、青年项目申报人不超过40周岁。




           

推荐申报方式

           


(一)申报平台

申报工作在“上海国际人才网”(www.sh-italent.com)—“项目申报”—“上海市人才计划申报统一报名入口”—“东方英才计划”上进行。

(二)推荐途径

1.用人单位推荐

用人单位按照拔尖项目、青年项目选拔条件,根据单位注册地向所在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推荐人选。其中,中央在沪企业可直接向市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用人单位应高度重视、广泛发动、提前排摸,各区应从严把关、认真筛选,提出推荐人选。

2.“直通车”自主推荐

聚焦先导产业、新兴支柱产业等领域,以及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等重大工程,形成一批重点用人单位,赋予“直通车”自主推荐权。重点用人单位根据急需紧缺人才需求,形成自主推荐的标准与程序,报市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备案。重点用人单位可自主推荐拔尖人才和青年人才各1人。自主推荐人才可免于初审、直接进入终审程序,通过“直通车”自主推荐进入终审的人选占比不低于30%。

3.顶尖专家推荐

每位顶尖专家每年可通过线上评审系统推荐1名同领域优秀人才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或青年项目,被推荐人才可直接进入终审。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项目入选团队的领衔人,可参照顶尖专家的方式,推荐1名核心骨干成员。




           

时间安排

           


(一)广泛动员(即日起)。各区主管部门、重点园区、行业协会等广泛发动,鼓励本领域所属用人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踊跃申报。

(二)单位注册(7月16日—7月22日)。用人单位登录申报平台进行注册并上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相关认证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申报。

(三)申报人填报、单位审核(7月16日—7月31日)。已完成注册的用人单位,用单位账号为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网上注册,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由申报人网上填写相关信息,着重填报近两年的业绩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以及近一年社保缴纳记录并作出诚信承诺。申报评审工作对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四)受理点初审(8月1日—8月20日)。各区经委(科经委、商务委)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形成申报推荐汇总表报送市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央在沪企业申报材料由市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人选不予通过;对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并重新提交。

(五)专业评审(8月21日—9月10日)。组建评审委员会,进一步优化人才评价标准和方式,严明评审纪律、严肃评审风气,按照规范做好初审、答辩评审,注重人才发展潜力、产业化成果评价等要素,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建议人选名单。

(六)审定公示(9月30日前)。拟建议人选经评审委员会审核、市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审议通过后,报市委人才办、市人才局审定。审定通过的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入选。




           

其他事宜

           


(一)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1.国家级人才计划、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

2.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团队、领军、创业、拔尖、教师项目的入选者,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尚在支持期内的,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项目;

3.白玉兰人才计划创新、创业、青年、浦江项目和东方英才计划各项目的入选者,不可申报东方英才计划青年项目;

4.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

(二)对入选人才颁发东方英才计划证书,给予经费、事业、生活保障等支持服务举措。

特此通知。


政策咨询:陆老师 18121388206

黄老师 18317078675

周老师 18121388227

技术支持:吴老师 17778344043

刘老师 19979609549

咨询时间:申报期间工作日9:00-18:00


中共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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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资料:上海市人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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